经济杂论:当个“短工”又何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4:56 石家庄日报 | |
李杰 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俗称“短工”。这种用工形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近年来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 日前报载说,今年36岁的安徽籍下岗职工宿丽华,四年前经舅妈介绍给韩阿姨家做“ 这些需求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需求不长久,是临时性的,“短工”族也就是顺应了这种需求而迅速壮大。当然,社会需求的“短工”们要有一技之长,比如说“月嫂”要懂育婴知识,家政服务类有的需要懂育儿知识,也有的需要烹饪技术和养生知识,还有的需要会熨烫衣服等。所以说,“短工”们也要有目的地培养自己一方面或几方面的技能。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短工”合法权益有时会受到雇主的侵害,有关职能部门要下大力气规范“短工”市场,保证该市场用工环境的公平和安全,以促进更多的下岗职工走上“短工”岗位,进而过上幸福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