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浴室新近开张 毛主席头像成揽客招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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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5:32 温州新闻网 | |
晨报讯 (记者晓寒实习记者齐乐)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上一家新开张的“众乐”大众浴池,自从开业那天起就极为引人注目。因为“众乐”大众浴池竟然把毛主席的头像摆上了广告牌。“主席”照片做广告10月6日上午,记者赶往“众乐”大众浴池,离浴池很远时就看到多张毛主席各个时期的巨幅照片格外引人注目。 走近“众乐”大众浴池,只见浴池正上方的牌匾上也印了一张大幅的毛主席照片,照 在浴池东面不远处的墙上,记者又发现了一个印着主席头像的广告牌。上面写着“要想身体好,众乐来洗澡”。为了防止有人在广告牌上乱涂乱画,下面还标有一行黑字“此神像禁止乱动乱画”,并特意用红色大字突出了“神”。 在紧挨着浴池大门的西面墙上贴着一幅毛主席和林彪检阅红卫兵时的照片,但林彪的照片已经被浴池用一饮料的广告纸给遮掩住了。称是老板安排记者随后走进“众乐”大众浴池。浴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记者身后的中年男子就是老板。 当记者问起外边的主席照片时,这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这是“大老板”的事,他不知道。“大老板”当时不在,至于什么时候回来他们也不清楚。在记者询问“大老板”的姓名和联络方式时,工作人员拒绝回答。居民反感强烈记者随即采访了几位住在浴池附近的居民。家住六○六所内的王女士对记者说:“这种行为太不庄重了,怎么能把主席像挂在外边当广告牌子呢?” 家住附近的李先生认为浴池的人可能是比较崇拜毛主席,但是崇拜也不能用来做广告,这是对伟人的亵渎。此种行为违法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此种行为属于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7条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发布广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7年下发的《对广告宣传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于使用已故或离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进行广告宣传的,因其广告效果相当于使用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广告,故比照对现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进行管理。(来源: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