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尊严岂能忽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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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2:31 燕赵都市报 | |
摆鲜花、挂国旗,已成为国庆期间渲染喜庆气氛的重要内容。然而,今年国庆期间记者却发现,有些地方一面国旗一挂就是许多天,从不升降;有些地方,国旗早已破损污染却还悬挂着……这些明显违背《国旗法》、不尊重国旗的行为应引起有关部门的深刻反省。 在省会槐中路和谈固西街交叉口附近的河北省青年干部管理学院,一面已经褪了色的国旗悬挂在学校的显著位置,记者问学校门口的门卫:“学校的国旗每天升降吗?”他的回答很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记者连日来看到,裕华路国税石市桥东区办公大楼、中山路乐仁堂药店所在的大楼上的国旗,不仅已经褪了色,而且发污了,看样子已经很久没有更换了。南三条附近一家“便宜坊”店面的门口两侧,很随便地斜插着两面国旗,显得很不严肃。西二环往南快到玉村的时候,路西一个工厂悬挂着的国旗已经破损,一位姓白的女士说,这不仅影响市容,也是对国旗的极不尊重。 虽然这些现象只是少数,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在《国旗法》已颁布实施13年后的今天,爱护、尊重国旗,在不少人的意识当中还是相当淡漠的。 《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升挂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如遇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此外,《国旗法》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应实施监督管理。 本报记者:刘丽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