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龄童驾警车大闹街头续:肇事父亲被法院开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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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2:51 时代商报 | |
一名年仅9岁的儿童,夜晚驾着警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而身为一名在法院担任司机工作的父亲,竟然在酒后纵容其子开着警车横冲直撞。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这名受雇于于洪区法院的“胆大包天”的临时工司机金某给予开除处分。 父亲酒胆冲天,儿子驾警车乱撞 金某是于洪区法院聘用的一名临时司机,今年10月5日,金某因公出车后,车辆刹车失灵,经请示于洪区法院办公室,同意进行维修。但金某修车后并没有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车归库,而是将车辆擅自停放在自家楼下。当晚7时左右,金某开着这辆公车带着其9岁的儿子小明(化名)到家住铁西区富工街附近的母亲家与亲属团聚。金某酒后在其母亲家休息。当晚10时许,其儿子小明偷偷将其父亲的车钥匙拿走,与邻居家的一名小女孩将车开走,金某的哥哥发现后告诉了金某,金随后下楼但并没有制止其子开车,而是自己也上了车后,放任年仅9岁的儿子继续开着警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所幸没有造成交通事故。 “肇事”父亲丢了“饭碗” 此事发生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有关领导责成于洪区法院连夜调查此事,并严处当事人。于洪区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司机金某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没有按时将公车归库,酒后放任其子驾驶警车,造成恶劣影响,是此事情的直接责任者;而该院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管理监督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合同制工人司机金某开除的处分,给予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处分。 于洪区法院院长侯宪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以此为鉴,整顿法院工勤人员队伍,对于在整顿中发现的不合格和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工勤人员将一律解聘辞退,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同时严格车辆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堵塞行政管理上的漏洞。 市中法公布举报电话 市中法有关领导在昨天的通报会上指出,此事影响恶劣,说明法院系统的个别工作者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从今年7月初开始至9月末进行的司法大检查就包括对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的检查,今后,还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任何敢于“触电”、顶风作案的害群之马将坚决予以清除,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加大对法院系统工作的监督,市中法监督举报电话:024-22763116、22763007。主任记者谭晓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