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万买了幢渗水别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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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4:24 北京晨报 | |
购房者慨叹:“这样的别墅让我的名牌梦几乎破灭。” 韩先生见到记者时显得有些疲惫,但是他还是将细节反复地告诉给记者:9月17日,因为下雨,正在进行屋内装修的工人们首次发现渗水现象。韩先生当即自拍了录像留下证据,录像中有水流从别墅一层卫生间地面的地漏附近涌出。 记者赶到时,积水已经没有了,但是地漏附近还有一些水印。这样的房屋质量让购房不久的韩先生不能满意,他马上跟开发商交涉此事。“我之所以选择这幢别墅,很大程度上就是奔着开发商的牌子来的,花160万元买来的两层别墅出现这样的问题让我的名牌梦几乎破灭了。” 此后,开发商方面上至该项目总经理,下到客户服务部专门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先后多次与韩先生进行协商,截止到昨天中午,双方仍未达成协议。 开发商认为:“这样的问题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昨天上午,开发商方面主管客户服务的佃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韩先生别墅出现的问题属于极其个别的情况,公司方面上上下下对此事都非常重视。“最初韩先生曾经请律师出面,但是后来他放弃诉诸法律,证明双方还是希望通过进一步协商来解决此事的。而我们向来注重客户服务,我们的项目经理亲自接待他几次就是很好的证明。” 在表明友好协商态度的同时,开发商坚持自己原有的立场,他们认为:韩先生房屋属于一般的工程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并不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尚不构成退房条件,因此韩先生不能单方解约。关于双方有关房屋问题的细节,佃先生表示不便多说,但是公司会在充分尊重顾客的基础上尽快解决此事。 律师出主意:“考虑双方利益平衡,协商解决是上策。”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他说:房地产纠纷必然涉及双方利益冲突的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购房者当然有权提出换房、退房等要求。但是考虑权利与权利的实现是两码事,处于双方利益平衡的考虑,协商是解决纠纷必不可少的。 就在记者完成稿件的过程中,韩先生和开发商方面都传来消息说,双方都在再次进行协商的路上。 晨报记者 彭岚兰 文并摄 上图:别墅外景 下图:曾经渗水的地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