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境困难,被迫借住朋友家 人户分离就不能吃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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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5:39 重庆晚报 | |
“我夫妻皆失业,没任何收入,多次向居委会申请吃低保,但居委会均不予受理。”沙区盛先生日前来本报接待室求助。 盛称,他过去靠祖传秘方给人治痔疮,有些许收入,因没文凭,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无证就不能行医。1997年,市印染厂破产、爱人下岗,两人靠卖报纸维持生计,后来有关部门不让卖了,全家便失去生活来源,原有一间20多平方米的住房也抵债,现一贫如 昨日,记者来到盛借住的地方——小龙坎正街187号。因经济困难,盛已拖欠两月水电费。 今年3月3日,羊角堡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一份证明显示:“盛及妻二人为失业人员,无固定收入,实属贫困家庭。”记者陪盛一起来到羊角堡社区居委会。孙主任介绍,1996年,盛一家从辖区迁出,目前住在小龙坎正街,为防止骗吃低保,像盛这种人户分离的情况,居委会原则上不受理。孙建议盛到辖区内租房,这样即可解决低保问题。 盛说:“有钱回来租房,那我还吃啥低保?不能因有人骗领低保,就把应保对象拒之门外。翻开重庆市及沙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也不见人户分离者不得申请低保之类条款。” 沙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基层政权建设科周科长介绍,羊角堡社区居委会低保员工作不负责,辖区居民屡有投诉。对于人户分离的居民,原则上不给办理,但并不是要搞一刀切,在实际中要灵活把握。只要盛家目前居住在沙区,属于低保对象,经居委会调查属实、街道审核后,就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土湾街道汪副主任说,盛先到居住地街道开具收入证明,带上低保所需的材料,即可向社区居委会申请。 陈 林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