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离校出走走出一场官司 民办校被判有错错在管理不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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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6:28 北京青年报 | |
程婕 本报讯16岁的原北大附属实验学校高一学生小马突然离开学校出走,失踪12天后才回到自己在湖北的家中。小马认为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失职违约,将其告上法庭并索赔。昨天,丰台法院审结此案。法院认为,被告没有对未成年人尽到严格的管理注意义务,使孩子轻易离开学校,判决其解除与小马之间的入学协议,返还小马助学款3000元,同时补偿小马7000 被告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2002年1月19日,原告小马被该校中学部录取,小马家向被告交纳了2.6万元,其中捐资助学款1.3万元,学杂费1.3万元。 2002年6月11日下午课间,同在该学校上学的小杨、小沈来找小马,问他是否给起外号一事,小马说没有。当晚,小杨和小沈继续质问。看到小马还是拒不承认,小杨和小沈就动手打了小马。当晚,小马的班主任将他安排在自己的寝室休息,并批评了小杨和小沈。6月12日早上,班主任与小马一起去教学区,走到大门口时小马提出回去取东西,此后一直没去教室上课。后来班主任发现小马留给自己一张字条,说已经离校。学校立即组织人员多方寻找小马,并通知了小马的母亲。6月24日小马终于回到湖北家中。2002年8月原告提出转学要求,被告同意其转学并按协议规定退还有关费用,同时出具了学籍证明。小马现就读于湖北省某中学。 法院认为,被告采取学生在校集体住宿接受教育的管理方式,所以对原告离校,被告存在注意管理不够的过错,被告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