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早退被开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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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07:3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赵君瑶) 以职工无故提前半小时关闭店门,布警失误造成警铃大作为由,天津路一家摄影器材公司将该职工开除。近日,市南法院一审判决原被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02年4月2日,张某在原告所属的中山路店上班时,提前半小时关了店门,并因没有重新布警导致店内警铃大作。公司于2002年4月14日作出了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纪程度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严重违纪的情形,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