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银行发现必没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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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1:45 沈阳今报 | |
记者岳阳 投诉:10月6日,一名男子替邻居到沈阳市商业银行皇姑区一营业点交纳煤气费时,因使用的是假币被银行职员没收。 核实:当那名男子手持一张新版百元钞票交煤气费时,银行职员先将钱放到验钞机下,验钞机发出了嘟嘟的声音,职员拿过钱反复看了几遍,对那名男子说:“你这是假币,我们要没收。”该男子解释,这钱是替邻居交的,不相信是假币。但银行规定:假币,银行一 银行职员表示,银行将为其开具证明,写清持币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在一份《假币收缴凭证》上将“假币”的券别、版别、数量、金额和冠字号码一一写明。那名男子签字确认后,拿到了其中的一张作为证明。 调查:就此,记者采访了银行有关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人民银行和经授权的工行、中行、建行、农行的业务机构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没收假币,除了上述银行的其他银行,有权将发现的假币予以收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