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龄童夜驾警车逛街 司机父亲被开除,相关责任人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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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1:5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野蛟)10月5日晚,一辆警灯闪烁的警车在铁西区富工街上横冲直撞,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驾驶员”竟是一个9岁男童。事发当时,男童的父亲满嘴酒气地坐在车内,任儿子肆意地驾驶警车在街上画着圈子。10月8日,这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件由沈阳市两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作出了处理决定:对直接责任人警车司机———于洪区法院聘用的合同制司机金某,给予开除的处分,该法院的相关责任人也被通报批评和罚款。事件回放:九岁顽童开警车惊煞路人10月5日,于洪区法院的司机金某因公出车,这辆车牌号为辽AA188警的 晚10时许,熟睡的金某忽然被哥哥推醒:“你儿子金庆(化名)正开着警车在街上转悠呢,快把孩子拽回来!”原来,金某的儿子趁父亲熟睡时,偷偷将车钥匙拿走,与邻家13岁的小女孩儿将警车开上大街。金庆开着警车围着奶奶家的居民楼转,并拿起警车内的喊话器向街上的行人喊话。横冲直撞的警车吓得路人四处躲闪。金某追上儿子,非但没有制止儿子停车,而是坐在车后排座上,任孩子继续开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所幸的是没有造成交通事故。 连夜处理:责任人全部被处罚 10月6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当即引起于洪区法院的高度重视,该院迅速将此事汇报给市法院的纪检监察室。沈阳中法相关领导马上责令两级法院的监察部门展开调查。10月7日,于洪区法院连夜召开了党组会议,将此事进行通报,并作出处理决定:司机金某违反单位规定,未按时将车归库,酒后放任儿子驾驶警车,造成恶劣影响,系事件的直接责任人,法院将合同制工人金某开除;院办公室车管和主任管理监督工作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按照沈阳市委、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的第十八条一款的规定,对该院办公室车管和主任作出通报批评,同时各处罚款1000元的严肃处理。警钟长鸣:对违规的害群之马绝不手软 10月8日,在沈阳中法召开的通报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稳君表示,这起影响极坏的事件就发生在法院系统司法大检查的验收阶段,暴露了法院在队伍建设及行政管理上的漏洞,反映了法院系统存在着制度落实不严,对工勤人员教育、监督、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法院一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进一步加强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强对工勤人员队伍的整顿,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对敢于“触电”的违纪行为,一旦发现,绝不手软,对有损法院形象的“害群之马”,彻底清出法院队伍。同时希望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法院队伍进行监督,市法院为此还通过本报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室电话:22763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