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四年 反目出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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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2:07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学军通讯员焦光俊刘辰)一男一女在歌厅相识后,做起了露水夫妻。然而在同居4年后,双方渐渐产生矛盾,一天“男友”竟趁“女友”熟睡之机,朝她的右手连剁两刀,造成被害人伤手严重挛缩畸形。日前,行凶者孙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河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46年出生的被告人孙某和1972年出生的被害人赵某于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无视国家法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重伤,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量刑时考虑到案发后孙某主动找邻居帮助将赵某送到医院,后又陪同赵某回原籍休养4个月,同时又赔偿了部分治疗费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等方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赵某经济损失6千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