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务公开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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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5:00 沈阳晚报 | |
当前,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在互联网上大都设有官方网站。可这些网站政府发布的信息却少之又少。老百姓要找个主管部门的文件也找不到,要咨询个问题,写封电子邮件没地方发…… 花了大价钱搞了政府上网工程,却没有向公众及时发布有用信息,难道这些网站就只是摆设不成?其实政务不通、上情不达,主要问题就在于政府政务能否公开这个老话题了。 现在,我们则欣喜地从相关媒体获知,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日前已起草完毕,年底则可望公布实施……信息公开立法后,信息公开将成为政府的法定义务,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才是例外。对于政府机关违反公开义务的,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将极大地调动公民的监督积极性。 该条例实施后将真正做到让政务公开有法可依。那时,如果再要了解哪级政府的红头文件,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就有权查阅。对于那些不理不睬,不拿百姓事情当回事儿的政府机关,一句话:告它!……从该条例的立法我们看到的是政府工作思路的变革,更是我国法制进步的具体体现。作为公民,我们期待着更多类似该法律法规的出台,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神落到实处,真正让百姓满意,群众叫好!(骆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