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教师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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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5:49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日前,利用职务之便强奸、猥亵多名10岁女生的宾县一小学民办教师王连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现年32岁的王连宾在2002年9月至2003年5月期间,担任宾县新兴小学教师。在他担任三年级班主任期间,借上课之机,对班级内的4名女学生多次进行猥亵,给这些年仅10岁的女孩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宾县法院认定王连宾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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