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起诉取消妈妈的探视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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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4:16 北京青年报 | |
程婕 本报讯于先生认为前妻杨女士探视孩子的行为与当初离婚调解书规定方式不符,影响孩子正常学习,于是向法院提起中止行使探视权诉讼。记者昨天获悉,此案已在东城法院立案。 于先生在起诉书中称,自己与杨女士去年就离婚了。根据当初确定的调解协议内容,孩子由自己抚养,被告可在每周五的17时至周日的12时期间来探望孩子。但自该协议履行以来,杨女士经常私自延长探视时间,并带孩子去KTV等成人场所玩耍,使孩子无法进行正常的学习活动,给孩子教育造成很大麻烦,也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所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中止被告行使探视权。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的“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等规定,东城法院已正式受理了这起案件,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