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急送”三字引出一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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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4:16 北京青年报 | |
程婕通 李思 本报讯日前,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向朝阳法院递交诉状,认为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宅急送”字样的牌匾以及各种宣传资料,赔偿损失1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原告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在起诉状中称,自己是依法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是“宅急送”商标及商号的持有人。宅急送公司自成立时起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金培养该品牌,并做了大量的广告宣传,至今该品牌在社会上已有了较大的知名度,在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声誉。被告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自2003年9月初在朝阳区惠新西街23号成立“必胜宅急送”比萨饼店,没经过原告同意就擅自使用了含有“宅急送”字样的牌匾,并且使用“必胜宅急送”为口号和标识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必胜客与宅急送有必然联系。同时原告认为“必胜”两字用在“宅急送”前面贬损了原告的声誉,故诉至法院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