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别人偷情事发 丈夫敲诈情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8:13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主任记者 赵桂华)沈阳市皇姑区一男子利用妻子和别人偷情一事,竟然对情敌进行了5年的敲诈,共敲了15万元,昨日记者由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男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1998年6月的一天,富某高高兴兴地回到家里,当他打开房门时,看到家里多了一双陌生人的鞋。这鞋会是谁的呢?富某不禁疑惑起来。这时他听到了卧室里有两个人在说话,于 1998年6月14日下午,尹某按照事先约好的地点,来到了沈阳市皇姑区某酒店的包房内,当场交给富某8.5万元人民币,1998年11月10日,富某突然间出现在尹某的办公室里,开口就向尹某要了5000元钱,心里 有鬼的尹某只好乖乖地把钱给他了。此后富某又先后4次向尹某敲诈了6万元。 2003年8月23日富某再次敲诈尹某,尹某只好带着富某打车去尹某的朋友家借钱。在车上富某将十万元的收条先给了尹某。当车行驶到沈阳市朱尔屯堵卡点时,警察发现车上的尹、富二人形迹可疑,随带回审问,并在尹某的包内发现十万元的借条。面对着警方的审问,两人只好说出了实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