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白水县一小学教师奸淫猥亵学生被判处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9:12 新华网 | |
陕西白水县尧禾镇车庄村小学教师王富荣以补课、检查作业为名,奸淫猥亵约10名学生。日前,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富荣死刑。 今年上半年,渭南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审理查明,2001年春到2002年9月,被告人王富荣借在车庄小学任教,把该校2名三年级女生、1名四年级女生单独叫到教室或者其宿舍奸淫;2002年春到当年9月、2002年上半年,还相继把2名五年级女生叫到教室或者其宿 法庭认为,王富荣利用其教师身份,多次与幼女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又采用威胁等手段猥亵儿童,其行为又构成猥亵儿童罪。王的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从严惩处。遂依法判决,王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吴蔚)(来源:华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