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国家修公路"钉子户"法律难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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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1:04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王作林 海城分社记者 邵军记者王兰)自家的房屋阻碍国家修公路,得了补偿后隋某不仅没有拆迁,甚至还抱着“较劲孩子多吃奶”的想法,无视法院裁定,阻碍工作人员对其实施强拆迁。7日,台安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对隋某刑事拘留。据了解,因不执行裁定而被刑事拘留的在我市比较罕见。 据介绍,今年31岁的隋某是台安县桑林镇村民。今年9月,台安县对境内的鞍羊公路高 两日后,隋某仍没有拆迁,县法院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向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其在9月8日前迁走。在工作人员送达行政裁定书和通知书时,隋某又要求对其安置或增加补偿费用2万元,并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 9月16日,县法院下发公告,限隋某于9月17日前自行迁出。隋某对有关部门的裁决仍置若罔闻。县法院再次通知其定于9月18日早8时予以强制拆迁。18日早8时,当法院工作人员对其予以强制拆迁时,隋某百般阻挠,以暴力相威胁,并指使他人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任务,致使法院执行工作中断达1个多小时,直至隋某及其家人被公安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强制拆迁工作才得以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