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160万欲揽东方明珠内装饰 "野鸡队"包头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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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1: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0日电据《信息时报》报道,因欲承揽上海东方明珠的室内装饰工程,在广州带工程队搞装修的包工头邓静坚贿送挂靠单位头头巨款166.2万元。近日,这位“野鸡队”包头被广州荔湾区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追缴其违法所得20万元。 据悉,邓静坚曾在2001年被列为“广州市十大行贿人”之一。 今年47岁的邓静坚是广州市人,高中文化,案发前与人合伙组建了施工队,挂靠在广东建雅室内工程设计施工有限公司(下称建雅公司),承接工程营利。 2001年2月10日,他因涉嫌犯行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被羁押。当年10月,荔湾区检察院以两罪对他提起公诉,当年12月8日,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处邓静坚有期徒刑4年。邓对判决不服,向广州中院提出上诉。时隔一年,去年12月18日,广州中院裁定撤销荔湾法院一审作出的判决,发回该院重审。 近日,荔湾区法院对邓行贿一案再次作出一审判决。经荔湾区法院审理查明,邓静坚与人合伙组织的工程队并没有取得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1999年5月至2000年春节,邓静坚先后向建雅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维浩和该公司质安部、工程部副经理兼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工程项目部副经理吴峻伟两人共行贿100万元。此外,邓静坚还另外送给张维浩1万元,送给吴峻伟64万元,送给建雅公司工程部、质安部经理兼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工程项目部经理陈应鑫1.2万元。 据报道,法院还查明,1996年12月间,邓静坚和合伙人李颖(另案处理)为了承造建雅公司转包的广东艺术中心友谊宾馆东座大堂装饰改造工程,由李颖经手,送给建雅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咸元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邓静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张维浩、吴峻伟、陈应鑫合共166.2万元,情节严重,已构成行贿罪。(黄珊、王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