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计"敲诈嫖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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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2:05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 以出卖色相为诱饵勾引嫖客,以捉奸为威胁实施敲诈的陈某等4人,昨天被黄浦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送上法庭。 本市无业人员陈某、戴某等4人,于今年5月7日晚在一家快餐店商量,由两个女子出卖色相勾引他人,其余三人以捉奸为名勒索钱财。 当晚7点30分,两女子将一姓王男子带进旅馆客房,半小时后,陈某等3人冲进客房以捉奸为由对王某实施敲诈,威逼交出钱财和手机等物品,共价值人民币9000余元。 (郑建华孟录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