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鳄”杨改清今被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6:08 深圳晚报 | |
偷逃关税24亿余元海关高官忌他三分 “走私大鳄”杨改清今被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及行贿罪 本报讯(记者王雅通讯员郭卫群)一直被外界称为“走私大鳄”的杨改清究竟神秘到何种程度?举一个例子即可见一斑:作为深圳市建市以来查办的最大一宗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偷逃税额达24亿余元的“1·22”特大走私食用油案,从初现端倪到众案犯先后绳之于法已历经三年有余,可作为重要主犯和最大行贿者之一的杨改清却从未在任何一次庭审中露面,甚至连其简单的个人资料都无从得知。今天,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及行贿罪对杨改清正式提起公诉,这位曾专门负责走私“清关工作”,轻易“搞掂”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惠州港原关长朱浩棠的神秘人物也将露出他的真面目。 偷逃关税24亿余元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介绍,被告人杨改清又名杨泰清,现年38岁,原籍河南省商水县,被捕前系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是原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如今,经过数次庭审和众案犯的判决证明,惠威工贸有限公司完全可以被定性为一个彻头彻尾的走私公司,“1·22”惠州港特大走私案就是该公司与香港荣兴公司联手制造的,前者负责“清关”,后者负责组织货源和销售,而后者每年给前者3000万元的“清关费”,而杨改清就是最主要的“清关人”。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被告人杨改清伙同其他人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进口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在进口过程中杨改清等同伙以及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关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入境。经审查,已查明267船次走私棕榈油、菜油、豆油等食用油827553.834吨,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共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477165262.17元。 大肆行贿打通关节 这伙走私分子之所以能在惠州港如履平地、为所欲为,全仰仗杨改清的“神通广大”。杨改清为实现上述走私犯罪和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于1995年至1998年间,向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等人大肆行贿。其中,向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472787元、港币7272400、美金30000元;向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人民币550000元、港币2040000元。 今年8月,惠州港特大走私案中的11名涉案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被定罪量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单位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被处罚金24亿余元,惠州外轮代理公司原总经理尤年球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至15年有期徒刑;惠威公司23辆小汽车及一批有关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商品房等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继续追缴尚未退清的赃款。 另外,涉嫌受贿900万余元的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他的两名一直接受杨改清“叔叔金钱馈赠”的女儿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3年。曾任惠州港海关副关长、关长的朱浩棠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55万元、港币20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杨改清被提起公诉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改清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为实现其走私犯罪目的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家属给予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巨额财物,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据此,检察机关以杨改清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及行贿罪,将其提起公诉。据悉,杨改清涉嫌走私、行贿一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分别交由深圳海关缉私局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 〉〉〉 杨改清“发家史” 1995年9月,杨改清在深圳经批准注册成立了“惠威工贸有限公司”,个人资金占总股份70%,自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同年12月,杨改清物色了大学毕业生刘浩(河南省南阳市人)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进出口贸易。 后杨改清结识了走私分子温小东,在他的联络下,卢汉球等人与杨改清开始瞄准了合作走私各类食用油牟取暴利,并约定:卢汉球等人以其经营的香港荣兴贸易公司负责出资,在境外组织货源、发货、运货和在境内收货、运输、销售及承担货物通关的所有费用;杨改清则以其经营的惠威公司,负责境内非法购买有关“许可证”和“通关”工作。 杨改清通过无孔不入的“温情之举”攀上了原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用行贿等手段打通了惠州港海关中、上层干部,使海关放弃监管;温小东负责报关,通过各种手段使动植检、卫检、商检等部门放弃对走私油的监管。1996年,杨改清先是通过赵玉存的帮助,在惠州港设立了公共保税仓库。之后,惠威公司开始在惠州港利用改保税仓进行各种植物油的走私活动;1997年初,杨改清得知另一名“重要人物”朱浩棠即将调任惠州港海关任副关长(后任该关关长)负责主管该港货物监管、查验工作,即对朱浩棠大送“红包”,开展“攻关”。此后,杨改清又进一步用金钱取得赵玉存的支持,稳住并控制朱浩棠等人,惠州海关由默许、放任杨改清的走私行径,发展到为惠威公司的走私大开绿灯。 从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刘浩伙同杨改清、陈仕军、贾晓新(均另案处理)以及温小东、卢汉球等人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进口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在进口过程中,刘浩伙同杨改清等人及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等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关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各类食用油入境,惠州港海关和动植物检、卫检、商检等部门放弃监管,不查实际数量,只按惠威公司申报数量“审定”,致使关税大量流失。 权钱交易“攻海关” “攻关”之一———赵玉存 “感情”打前阵金钱当后卫 对拉拢行贿赵玉存,杨改清选择的方式是培养长期感情,以至于赵玉存的女儿在法庭上都表示,“感觉他和我们就像一家人”,“我们都叫他杨叔叔”。赵玉存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绝大部分都与杨改清有关,而赵玉存一家四口涉嫌受贿的900万余元赃款中,超过800万元来自杨改清。 赵玉存在庭审时说,“惠威公司”成立后不久,他就要求杨改清为大女儿赵莹安排工作。赵玉存对杨改清有言在先:只让女儿接接电话、打打字,绝不能跟海关打交道。杨改清真的就让赵莹在其公司干杂务,但安了一个“总经理助理”的头衔。接下来杨改清就明正言顺地给赵莹发放大量“福利”。给赵莹买了一套价值数十万元的房子,年终发放近百万元奖金、配发奔驰轿车等等。熟悉之后他又在香港送了赵莹一套房子。知道赵玉存小女儿赵萍要出国留学,杨改清主动资助100万港元,并亲自办理转账手续。同时,赵莹说杨改清从未与她谈过有关海关执法的事情。“真的,我就感觉他是真对我们好。”但据检察官介绍,赵莹每次收到杨改清的巨额“福利”后,回家都会告诉赵玉存,杨改清自己也不会忘记知会赵玉存一声。“从根本上讲,就是权钱交易!” “攻关”之二———朱浩棠 金钱连环炮“轰”倒朱浩棠 1997年初,杨改清得知朱浩棠即将调任惠州港海关任副关长,在同年1月某晚,杨改清请朱浩棠在深圳某酒店吃饭,席间将人民币5万元送给朱浩棠。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杨改清请赵玉存、朱浩棠等人吃饭,饭后杨改清将人民币50万元送给了朱浩棠。1997年7月,杨改清又为朱浩棠女儿办理出国留学事宜(后因故未成行),并为朱某办理了《赴港单程证》,还以给朱某“读书使用”为名,送给朱某港币200万元;1998年9月,杨改清又送上港币4万元。 在朱浩棠及监管关员的“关照”下,惠威公司先是采用以“少报多进”的方式走私各种植物油,后又于1997年10月经朱浩棠批准采用“集中报关”方式(按深圳海关规定,各种植物油是“必验品”,不允许集中报关),致使走私的数量更加巨大、手段更加隐秘。 2002年3月18日,首次庭审结束后,赵玉存被押上囚车前向家属挥手。 作者:记者王雅通讯员郭卫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