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审理提速 70分钟决断百万元盗车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7:28 新华网 | |
上午10时40分,随着审判长柏军敲响闭庭的法槌,一起偷盗车辆价值百万元的刑事重案审结,5名罪犯分别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2年。由于此案适用了“两高一部”于今年3月出台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开庭次数由原来的至少两次减少到一次,审理时间也缩短到70分钟。据悉,这是北京法院首次尝试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刑事重案简化审理。 上午9时30分,张东旺、宋长金等5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公诉人将涉及5名被告人的20多份证据一并出示,每份证据只念一下题目及要证明的事项,往常要1个多小时的质证,今天只用了10分钟。 担任此案公诉人的市检一分院检察官徐达说,简化审理与简易程序是两码事。简易程序仅对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适用,案件可由一名独任审判员审理,而简化审理适用的仍是普通程序,案件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简化审理减少的是内容而不是程序,否则就是程序违法。据审判长柏军介绍,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案件呈上升趋势,但法官的编制并未增加,这使许多法官在超负荷工作,简化审理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按照《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简化审理需经检察院、被告人、辩护人同意,而被告人同意简化审理的有利之处是法院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记者/杨昌平通讯员/郭京霞)(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