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检法将严惩“老赖” 最高将判三年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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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02:1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今后,如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将会受到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昨天,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知,北京公检法机关将兴起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新高潮。 据统计,执结案件执行难问题在本市比较突出,最重要的原因,是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为此,去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对被执行人和担保人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义务的各种情形进行了明确,同时将拒不协助执行判决、裁定的协助执行义务人规定为犯罪主体,更重要的是,该立法解释首次明确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妨害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