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在休息时间抓小偷能否申报见义勇为奖(10-11 04: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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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03:45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刘振雄通讯员江风)保安在休息时间抓小偷,能否申报见义勇为奖?这是襄阳轴承公司保安熊斌引出的一个话题。 昨日,熊斌找到记者说,9月13日凌晨3时许,轮休的他在家睡觉,忽听家属院楼下传来一阵声响,凑近窗户一看,一男一女正在撬盗摩托车,他当即下楼捉贼,搏斗中,男贼挣脱逃走,女贼被他扭送进派出所。事后,该公司没有为他向上申报见义勇为奖,他跑了很多 昨日上午,记者随熊斌来到襄轴派出所,值班民警证实了熊斌抓小偷的英勇之举,并说,见义勇为奖,应由该公司保卫部向上申报。在该公司保卫部,一郑姓部长认为,熊斌身为保安人员,不管是不是在休息时间,在治安区域内抓小偷都是分内之事。据称,像熊斌这种情况在该公司比较普遍,如果抓个小偷就申报见义勇为奖,该公司至少有10多人都能申报。 记者向襄城区综治办咨询时,一陈姓工作人员称,见义勇为应该鼓励,但熊斌身为保安人员,又没因抓小偷受伤,公司已对他提出了表扬,对“奖励”,他应该发扬风格。 这些说法,令熊斌有些失望。他说,他并非图钱。1999年,他因抓小偷被捅伤,襄樊市政府对他颁发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证书和奖金3000元,他将3000元奖金捐给“希望工程”2000元,捐给襄樊团市委1000元。他说,干保安多年,他深感群众支持的重要,想申报见义勇为奖,是想激励更多的人来见义勇为。 颁见义勇为奖必须“事迹突出”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振雄通讯员江风)昨日,襄樊市综治办表示,见义勇为应该鼓励,但颁发见义勇为奖,必须“事迹突出”。 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同正在侵犯国家、集体、公民财产或者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应被视为见义勇为。但能否颁发见义勇为奖,须相关部门对其事迹是否“突出”进行确认。 对熊斌在休息时间勇抓小偷,襄樊市综治办书记王学海充分肯定,他说,尽管熊斌得见义勇为奖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但不能使这样的勇士伤心。该办拟于近期探望熊斌,当面对他的英勇之举表示敬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