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引起人身伤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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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04:21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日前,林女士来到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同事王先生,认为王先生对其实施性骚扰,又将其打伤,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林女士在诉状中称:自己与王先生是同事关系。在工作期间自己多次受到被告的性骚扰。考虑到同事关系,自己没有声张,被告却认为原告性情软弱可欺,反而变本加厉,用手机发送有辱自己人格的信息,还大肆宣扬有损自己名誉和人格的言论。2003年8月29日上班时 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将进一步进行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