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元盗车案即审即结 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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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07:48 新华网 | |||
昨天记者在开庭现场看到,辩护席上5名辩护律师全部到庭,为5名被告人辩护。按照有关规定,过去只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自己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才由法院为其指定。而按照简化审理刑事大案的要求,为了充分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昨天没有自己委托辩护律师的两名被告人,也都由法院为其指定了律师出庭。 9时30分庭审开始。审判长首先询问了5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是否自愿认罪,是否知道自愿认罪和适用简化审理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否同意简化审理?当5名被告人分别作出肯定的回答后,审判长宣布简化审理此案。 按照过去的审理方式,法庭调查阶段是占用庭审时间最长的程序。对5名被告人都要单独询问,对所有证据都要当庭举证、质证。像这样涉及5名犯罪嫌疑人、6起犯罪事实、几十项证据的案件,法庭的调查时间最少也需要两三个小时。而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只是对需要重点调查的几个问题向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简要的宣读和说明,五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没有提出异议。整个案件的法庭调查时间只用了大约20分钟。 在昨天的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省略了对无异议事实、证据的叙述和辩论,重点对部分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从犯进行了辩论,仅用了十几分钟。 10时40分,合议庭经过20分钟评议后继续开庭,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书。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东旺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机动车,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张东旺等归案后,分别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主动退赔赃款等表现,酌予从轻处罚。该案适用简化审理,按照法律规定也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张东旺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至10年,并处罚金。(文/李罡王鹏 )(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