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鱼”被用作广告 摄影师索赔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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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08:24 汉网-武汉晨报 | |
武汉晨报讯(记者朱滨实习生曹洵)认为自己的“武昌鱼”摄影作品未经许可被用于广告牌匾、产品外包装等,著作权遭受侵犯,武汉摄影师胡志腾将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10月9日,鄂州市中院受理了此案。 胡志腾曾任鄂州报社摄影记者,鄂州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湖北省新闻摄影学会理事、中国摄影学会会员。 他在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称,自己于1993年拍摄的“武昌鱼照片”首次在1994年第2期的《楚乡画报》上,与《毛主席笔下的武昌鱼》一文配置刊登发表,之后又于1998年5月在《鄂州画报》上署名发表。今年初,他在天河机场发现,自己摄影的“武昌鱼”成为广告牌匾的主要内容。随后还发现,以其摄影作品为包装广告的“武昌鱼”产品,陈列在某大型商场。 胡志腾认为,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将自己摄影作品作为武昌鱼的包装盒、包装袋、包装纸、广告牌广为使用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经委托律师与对方交涉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本报将继续关注案情的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