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赔偿款 亲人上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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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0:42 今晚报 | |
不幸在车祸中被撞成“植物人”并在两年后不治身亡的尹某,如果地下有知恐怕会痛苦不堪:正是因为他出车祸获得的一笔巨额赔偿款,在他死后引得亲生父母和妻女对簿公堂,而审理期间老父意外亡故后,自己的兄妹又“加入战团”,继续打起官司。 1999年7月13日,尹某在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后呈“植物人”状态,先后到环湖医院、河东赤峰医院等处治疗。2001年3月8日,交通事故另一方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开分局与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执焦点为:被继承人尹某发生交通事故后获得的一次性赔偿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尹某死亡后67万元赔偿款的所余款项是否转化为遗产。法院查明,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开分局在一次性赔付尹某交通事故赔偿款67万元后,尹某的父母已经于当日在召开“家庭会议”后分得10万元赡养费,因此可以确认尹某因交通事故所获得的赔偿款已经实际分割。被告方范某和其女所获得的补偿款应具有专属性,除已用于尹某的治疗费用外,其余钱款不属于尹的遗产,如再予以分割的话显失公允。由此依法驳回尹某母亲、胞兄、胞妹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