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元保证金个多月追不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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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4: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五家亲友结伴参加旅行团游日本,没想到全体返回后竟出此事 本报讯记者周敏、实习生郭冀远报道:孩子如愿考上重点中学,五家亲友高高兴兴结伴游日本,没想到惹出大麻烦,45万元巨额保证金,追讨一个多月至今尚未要回。 到营业部交了80万元保证金 许小姐说,7月20日,她和亲友一起到南×国旅旅行社的广州德政中营业部办理了报名手续。五家人单独组团,选定了日本六日游的线路,每人团费6000多元。当时德政中营业部接待许小姐的工作人员是一位姓周的先生和姓张的小姐。 报名后,周先生要求许小姐等16人在签证时,每人交纳保证金5万元,一共80万元。许小姐之前曾经多次参加过旅行社的出国游,知道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行规:凡是参加出国游的游客,都要支付一笔保证金。如果安全正常返回国内,保证金就原银奉还;如果出现团员滞留等异常情况,旅行社要被罚款,滞留的团员这笔保证金就用来赔偿旅行社的损失了。 80万元保证金共分三部分交清:35万元现金、20万元支票、25万元银行汇款,现金是许小姐和德政中营业部的南×国旅的那位张小姐一起到银行,存入对方指定的储蓄账户,并且开具了有“南×国旅德政中营业部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支票也是交给了这位张小姐;银行汇款汇入了张小姐和周先生指定的账户。 旅行社营业部有人携款潜逃 愉快地完成六天的旅行后,8月15日,许小姐一行16人全部返回广州,并且当即给南×国旅德政中营业部的周先生打了电话,联系退还保证金的事宜。对方说,8月18日来办理退款手续。18日,许小姐等人到营业部将护照复印件提供给周先生,对方表示,8月20日来取钱。 20日上午,许小姐如约来到德政中营业部,却发现周先生根本不见踪影,电话也无人接听。许小姐立刻拨打了南×国旅的投诉电话。之后,该旅行社一位姓罗的工作人员赶来,说:“周先生出差了,找不到他。”许小姐坚决要求立即退还80万元保证金。当天下午,旅行社的工作人员退还了35万元现金,说是从各个营业部凑的,剩下的过两天再说。 许小姐等人不肯接受这个结果,接着赶到南×国旅的总部交涉。许小姐说,在交涉过程中,南×国旅的负责人承认,该旅行社德政中营业部的周先生携款潜逃,目前正在调查中,要等事情查清楚之后,才能退还许小姐等人剩余的45万元保证金。 旅行社出事要让消费者承受? 许小姐等人认为,周某所携款项是从南×国旅提取的,不是直接向消费者收取的,不能由消费者来负担,无论调查有无结果,都应立即退还游客的保证金。于是,8月22日,许小姐等人向警方报案,又到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 其后,许小姐多次与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所联系,但是直到今日仍然没有结果。 记者采访了南×国旅的业务部经理罗先生。他表示,许小姐等人确实向当时负责该旅行社德政中营业部的周某,交纳了80万元保证金。随后,周某携款逃跑,至今已经失踪20多天了。周某带走的钱款数额仍在调查中,旅行社实际上也是受害者,已于8月初到公安部门报案。 德政中营业部的公章不算数? 南×国旅的业务部经理罗先生还说,之前退还许小姐的35万元是由周某的亲属退还的。由于许小姐所持的保证金收据并不是南×国旅旅行社的统一收据,而且收据上的财务章只是德政中营业部的公章,南×国旅不能承认,所以不能仅凭许小姐所持的收据就退款。 南×国旅负责宣传工作的叶先生表示,非常同情许小姐的遭遇,目前南×国旅希望双方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希望许小姐主动到法院起诉,南×国旅方面会积极配合,并服从裁决。 记者也采访了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所,该所负责人表示,他们确实收到了许小姐的投诉,监督所对此案非常重视,目前正在调查中。(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