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嫌犯法庭猝死 尸检结果为因病死亡家属不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3:56 贵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张斌报道 10月10日中午,家住黔西县城的吕恒林拨打本报热线称,其舅子李文德因涉嫌盗窃,于10月9日下午3点10分被带到黔西县法院法庭内准备审判,审判人员开始对嫌犯逐一点名,还未点到李文德,李文德突然出现意外,法院将李文德及时送到附近200米处的县医院,医生诊断李文德已经死了。 法院依法开庭 10月10日下午4:30,记者来到黔西县人民医院,医生说李文德的尸体还停放在医院停尸房内。据该院敬政无副院长介绍,李文德被送到医院时,医生发现李文呼吸心跳已停止、瞳孔放大,已确定死亡。 10日下午4:55,记者在县法院找到该院齐正海院长和刘凤腾副院长,两名院领导称,因为法院事前已排定开庭日期,法警去看守所提人犯时未得知嫌犯李文德是否有重病的消息。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岂料在审判人员点名准备开庭时,李文德突然不行了,法院刘副院长亲至陪送到医院准备抢救,医生来检查时已确定李文德死亡。当天下午,法院取消了开庭。他们及时通知了看守所和死者家属。事发2小时后,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的法医对李文德作了尸检。齐院长称,这样的事在黔西县法院还是首次碰到,大家都感到很意外。 看守所送其体检 10日晚6:10,记者赶到黔西县公安局看守所,据蒋代国所长介绍,7月4日,李文德因伙同他人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拘留期间先关在23号监室,比较不守监规,多次说自己有病。9月3日,看守所送他到县医院进行脑电图、心电图检查,并作尿检、血检,发现李无大病,经医院检查发现其有结核,当天便将其转入28号传染病号监室,看守所还给他开了相关药品。 9月30日,李文德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情绪很不稳定,要求给他煮稀饭吃,到开庭前每天都吃稀饭,但始终未发现其有特殊重病。但他们知道李文德有吸毒史并酗酒。 检察院参与尸检 为证明李文德死亡的原因,在其死亡的当天下午,黔西县公安局和黔西县检察院的法医在县医院对李文德进行了尸检,还请来当地相馆的专业人员照了相。 10月11日,记者了解到李文德的尸检结果为:其身上极度消瘦,有几处茶色斑痕、双脚踝关节有圈痕磨擦痕,双脚膝关节以下水肿,初步判定为结核所致,也有可能是脑缺血致死。 昨日下午,死者家属称对首次尸检结果不服,已于当天写书面材料要求申请上一级有关部门重新尸检。 目前,李文德的死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