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机室遭“擂肥” 黄陂一少年头部受创(组图)(10-12 06: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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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6:37 楚天都市报 | |||||
记者下午赶到现场时看到,这间游戏机室隐蔽在一栋临街门面的二楼,门口没有悬挂任何招牌,但规模颇大,共有50来台游戏机和10台赌博机,里头都是一些学生模样的孩子在玩(图一)。 据目击者称,下午1时左右,他看到一群背着书包的少年聚集在游戏机室门口,其中一少年从外面走进游戏机室,并从角落里拿起一空汽水瓶,朝坐在游戏机旁穿校服的少年走去,大声说“出来,到外面谈!”穿校服的少年没有理睬,他就拿起手中的瓶子朝他头部砸去,然后两人扭打在一起。目击者指着房间地面上的一块血渍说,就是在这里发生的。 游戏机室一自称姓李的管理员说,她只看到几个孩子在游戏机室门口打架,至于后来汽水瓶砸伤人的事情,她不知道。记者问游戏机室对此事是否负有责任,她的回答是:没有看到,也管不了。 下午5时,记者在黄陂中医院急诊室找到了受伤少年王进,他的头部裹满纱布,衣领上沾有血渍(图二)。他说,下午他在赌博机里赢了一块钱,七八个背着书包的少年跑过来找他要钱,其中一少年在游戏机室门口与他发生扭打,当他再次坐到游戏机旁时,就被砸伤了头部。 接诊的主治医师余勇说,孩子被送来时头部全是血,头皮裂伤有3厘米,虽然伤口只缝合了3针,但如果失血过多,也很危险。 小孩的父亲王斌气愤地说,小孩喜欢玩游戏机,我们做家长的应该严加管教,但在游戏机室里发生这样的事情,难道管理人员就不能出来制止一下吗?【链接】 《武汉市电子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五条:游戏机经营场所要将有关证照和游戏规则悬挂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处,并且在经营场所门前悬挂统一制作的“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接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告示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