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吵架竟挥刀相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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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7:38 潇湘晨报 | |
本报湘潭讯湘潭县云湖桥镇开煤店的陈海涛,在与邻居许立华发生冲突时,将对方砍成重伤,陈为此不仅赔偿了许4.3万元损失,还被判缓刑3年。10月9日,许立华从法院拿到了4.3万元赔偿款。 今年6月1日上午,陈海涛与当地屠夫许立华因小事发生口角。接着,双方各自叫人帮忙,并扭打到一起。冲突中,陈海涛被人用啤酒瓶砸了一下,怒火中烧的他从许的肉案上拿 8月15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9月16日,法院审理认为,陈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决陈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同时赔偿许立华各种经济损失4.3万余元。肖 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