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不成竟撕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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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7:53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通讯员夏笑实习生叶永明记者邱霞)利益受到损害,要求经营者赔礼道歉,本无可厚非,但是也得注意行为,当调解不成,采取撕破补偿得来的交通费的行为,就未免有点过激了。 日前,一位外地游客来杭游玩,被西湖的美丽风景深深吸引,拍下了许多数码照片。在回去之前,这位游客特地到本地一家冲印社冲洗,结果洗出了纠纷,“要求冲印41张,结 游客认为,是冲印社没有把相机内的资料全部上传,导致少冲印了11张照片,要求老板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而冲印社老板又坚持认为,自己不可能摆着业务不做,现在资料有无传全已经无法判断,责任在谁也就无法断定了,鉴于数码相机内的数据还在,同意补洗或者退钱。 游客最后退回了钱,仍坚持一个“理”字,要求经营者承认是他们的错。在谁对谁错的问题上,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双方坚持不下,游客拨通了市工商局96315的电话,后来市工商局把投诉转交给了下城区消协处理。 游客坚持一个“理”字本没错,但接下来的行为有点过激了。处理调解此事的下城区消协工作人员说,这是技术问题,责任在谁他们也无法判断,根据杭州市照相协会的有关规定,这种情况一般只能是补洗或者退钱。后来游客提出补偿交通费20元,经营者也同意了,但不知怎么的,游客拿起补偿得来的20元钱,当场撕破了。眼看就要峰回路转,一过激,协调又陷入僵局。 消协的工作人员说,消协一定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但也得站在公正、自愿的立场上调解。在调解纠纷时,他们也经常遇到消费者作出过激行为的事,过激行为还是控制为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