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软件损坏电脑消费者状告代理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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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9:43 哈尔滨日报 | |
事件 非典期间,陈先生为了让孩子在家里学习,到某商场的某电脑专柜购买电脑,当时有一位销售人员接待了他。陈先生列出了windowsXP、office2000、3D等一些软件要求随电脑安装,当时销售人员记录了下来。一星期后,他所要购买的电脑送到了家里,并安装好了,他当场就付了钱。没想到到下午时却发现电脑不能运行了。他凭着自己的电脑知识知道电脑销 气愤的陈先生说,当初买时就是冲着该电脑的品牌去的,没想到这样,所以他要求双倍返还购机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而该电脑的代理商则连连喊冤说,我们销售的电脑价值才5000元,而陈先生所列出的那些软件的正版价值4万多元,再说当时接待陈先生的并不是我们的销售人员,而是旁边柜台的销售人员,当时也没有承诺要给陈先生安装正版软件。我们为了让陈先生满意,做出了很大的让步,后来甚至答应要给陈先生退电脑,他都不答应。 记者调查 众所周知,购买电脑时一般都附带系统软件。那么,电脑附带的软件是否也属于“三包”范围?消费者与销售商额外约定安装的软件可否以盗版代替?如果盗版软件造成损害怎么办? 据一位在某电脑公司作销售工作的先生说,现在购买品牌电脑,如果消费者要求安装盗版软件,销售方为了提高销售量都会答应,这是人人皆知的秘密。因为安装正版软件价格太贵,免费安装更不可能。 现实情况中,部分电脑厂家会给电脑安装非主流的操作系统,当消费者要求安装其他软件时,销售商会给消费者安装盗版的操作系统,算是免费赠送,这样电脑软件再出现问题就可以逃脱责任。据有关调查,部分区域影响力较大、全国知名度不高的中小电脑品牌,常常不将目前的主流操作系统WindowsXP列为标准配置,而是不约而同地“随机附送Linux操作系统或DOS操作系统”———据销售人员介绍,这样做的目的是想降低主机价格,因为“正版的太贵了”。 在服务方面,不少电脑品牌所承诺的服务项目之多远远超出“三包规定”的范畴,甚至比某些国际品牌更周全,不过服务承诺很容易被商家找到不兑现的理由。一旦机器出现问题,厂商便可以归咎于“用户擅装盗版”,而盗版用户则只有哑巴吃黄连,厂商则可推卸责任。 律师说法 陈先生的代理人,高盛律师事务所的张博律师认为,陈先生和电脑销售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中,后者承诺安装软件,虽然约定不明确,但依照正常的市场秩序,推断陈先生要求安装的应是正版软件,而销售商为其安装的是盗版软件。《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明确规定,有关软件的“三包”期限,预装软件是一年,随机销售和赠送软件为三个月。因此电脑销售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应当履行义务为陈先生安装正版软件。 但也有律师持不同意见。有律师就认为,当时销售人员填的那份预售单的性质起决定性作用。依据《合同法》,预售单并非买卖合同,消费者可以不买,销售方也可以不卖,因此销售方没有给陈先生安装他所列出软件的承诺,更无须履行。该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计算机系统应包括计算机硬件及随机必备操作系统软件,本机原装为Linux操作系统,只要商家提供了上述商品,就应视为销售方正确地履行了合同义务,产品质量合格。至于盗版软件造成的损害,不在合同范围之中,厂商可以不承担责任。 消协提醒 国家《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通常称“电脑三包规定”)中明确规定,有关软件的“三包”期限,预装软件是一年,随机销售和赠送软件为三个月。凡在硬件系统标准配置下不能正常工作,或不能支持产品使用说明明示支持的产品及系统的都构成软件的质量问题。 消协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计算机的预装软件、随机销售或赠送的软件都享有“三包”的权利,但消费者千万不要自用盗版软件,因为“电脑三包规定”第27条第7款明确指出:“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厂商可不履行其对用户的“三包”承诺。本报记者金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