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级警督的堕落:第一笔不义之财来得太简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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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0:32 中国新闻网 | |
2001年至2003年上半年,浙江省南湖监狱农业科原科长王恩林非法收受土地整理及水利工程建设承包人吴某、陶某贿赂共计人民币14余万元。王恩林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笔者通过旁听该案的审理,看出了这个一级警督堕落的轨迹—— 第一笔不义之财来得实在太简单,简单得王恩林自己想不到、甚至都不敢相信。据王恩林交代,当时他只对包工头说了句“赚了钱别忘了我”,结果,对方一出手便是2万元,这 一个警官的思想就这样被金钱简单地打开了。 2001年上半年,南湖监狱要修建大茂冲水库坝,负责监狱农田水利建设的农业科科长王恩林找到安吉县水工程公司吴某,双方谈定工程交由吴某公司做,造价为17.5万元,吴某答应事后给予王恩林回扣。之后,监狱与吴某所在公司签了合同,工程于2001年底开工。2002年2月的一天,吴某送给王恩林2万元现金。又一次2万元“得来全不费功夫”,由此王恩林体会到了权力这根魔棒的威力,这也为他以后的堕落点燃了导火索。 2002年年底,吴某再次在安吉街上碰见王恩林,向他打听南湖监狱有没有工程做并表示可以按工程造价10%给王回扣。王恩林便告知吴某,监狱的几个造田工程要招标,并将工程标底告诉了吴某。吴某的公司中标后开工不久,吴某便陪王恩林到信用社,划出6万元以王恩林的名字办理了一个存单。 2003年1月上旬,工程承包人陶某在南湖监狱窑厂承包了合同外追加的一项修路、挖塘工程,为结算便利,便用开联系单的办法结账。工程完工后,陶某拿着一张开有1.9万余元的工程联系单和领款单到王恩林办公室结账。签好字后,陶某将这张联系单交给王,说是要过年了,这点钱你去买点东西,王恩林收下后就把这笔钱据为己有。(作者:理平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