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老母与6个儿子6次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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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0:54 云南日报 | |
俗话说:养儿防老。今年65岁的农村老太金汝仙,含辛茹苦,把6个儿子养大成人,助其成家立业,还为他们积攒下了万贯家产。可是,到了晚年的她不但没有得到6个儿子赡养,反而为儿子们在24间房产和近16万元的家庭债务偿还问题上争吵不休,母子不得不多次打起了“家庭官司”。9月24日,金老太又与6个儿子在晋宁县人民法院打起了遗产继承官司。这已经是金老太在4年时间里与6个儿子的第6次对簿公堂了。 金汝仙老太是昆明市晋宁县人,1954年从邻乡嫁到晋城镇王家,从1963年开始,金老太为王家相继生下了6个儿子。由于人口多,金家日子过得非常辛苦。改革开放后,金老太带领初中毕业后回家的几个儿子做起了小本生意,从做豆腐生意起家,通过各种途径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不久,金家便开办了一个养猪场,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并且成了80年代远近闻名的“万元户”。而且,从八九十年代开始,金家连年被昆明市、晋宁县有关部门评为“五好家庭”和先进个体户。金家发家致富后,他们在自家的自留地里盖起了24间平房,一家人的日子倒也过得和睦。 由于多年的操劳,1996年,金老太的丈夫患上了疾病。夫妇两人担心日后儿子们为财产发生争执,便想在有生之年明确6个儿子房产的分配和父母的赡养事务。1997年9月1日,金老夫妇到晋宁县法律服务所办理了遗嘱公证。 1998年5月,金老太的丈夫去世了。从给他医病,到为他处理后事,金家欠下了近16万元的家庭债务。自从丈夫死后,金老太的日子便开始不好过了,6个儿子不但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反而为丈夫遗留下来的24间房产争吵不休,甚至大打出手,闹得个鸡犬不宁。为此,金老太便因为赡养问题和家庭债务的承担分配发生了家庭矛盾。 1999年初,金老太一纸诉状将6个儿子分别告到了晋宁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6个儿子对她尽赡养义务,并承担近16万元家庭债务。晋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由金老太的二儿子、三儿子每人每年给母亲生活费500元,另外的四个儿子每人每年支付200元。宣判后,金老太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赡养费低于当地的生活标准,不服判决,遂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0年4月21日,昆明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二儿子、三儿子每年付给金老太生活费1000元,由大儿子、四儿子每年支付400元,五儿子、六儿子每年支付200元。 两场官司下来,金老太的6个儿子把她当作了仇人似的,生活上也对她加以为难,面对上门来讨债的人,金老太又无力偿还,6个儿子也不承担债务。为此,金老太在万般无奈之下,又将几个儿子告到了晋宁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几个儿子承担并偿还4万元的家庭债务。晋宁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法院所确认的债务为9726元,遂判决二儿子、三儿子各偿还3000余元,大儿子、四儿子各偿还1000多元。宣判后,双方均不服,上诉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5月24日,昆明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4场“家庭官司”下来,金老太与6个儿子的关系已经陷入了僵局。老人的赡养问题、债务偿还问题刚通过法院得到解决,6个儿子又开始为父母遗留下来的24间平房发生了争执。就这样,金老太又与6个儿子第5次对簿公堂。2003年初,金老太无奈之下,不得不通过法院向晋宁县公证处撤销了遗嘱。2003年9月24日,金老太又与6个儿子在晋宁县人民法院打起了遗产继承官司,请求法院判令6个儿子归还所分配的24间房产。这已经是金老太在4年时间里与6个儿子的第6次对簿公堂了。金老太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与6个儿子打官司,完全是无奈之举,我也不知道,与儿子们的官司要打到什么时候。” 夏体雷(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