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中介官司后边有隐情 自费出国留学还须量力而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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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2:3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鸿光记者宋皓亮)近年来,自费出国留学逐渐升温,学生一旦出国深造,家中面临巨额投资,郑某中断学业后,却把当初为他代办出国留学的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不支持郑某的诉讼请求。 前年6月,19岁的郑某委托上海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代办出国留学事宜,双方签订了中介服务合同,约定代郑某申请赴德国布林多夫学校留学。招生资料上载明,考试合格者获得 去年3月18日,郑某进入布林多夫学校学习。不到一个月,郑某以身体原因向学校申请休学,获学校批准后回国。8月,郑某又以家庭经济发生困难,无法在德国继续学习为由申请退学,并要求学校退还自保金和一学期的专业学费。之后德国学校退还郑某7000余元的欧元。 今年4月下旬,郑某将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告上法院,他称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诱骗自己签约,承诺在布林多夫学院三年完成学业,获得毕业文凭可申请德国公立大学的入学资格,但他进了该学院后才发现原先中介公司所作的承诺是虚假的。他要求撤销中介合同,退还报名费、中介服务费和赔偿费约4万余元。 被告在法庭上则辩称,订立中介服务合同时,并未向郑某做过额外的承诺。已经有布林多夫学院毕业的留学生获得了申请德国公立大学入学资格。他们重申中心是合法中介。他们举证郑某退学的真正原因是本身的健康和家庭经济原因。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和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订立的协议书中并没有不经毕业考试,就可进入德国公立高等技术应用学校的内容。由于现有证据只能证明,郑某是因健康和家庭经济等自身原因,而中断在德国的学业,因此郑某因退学而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承担。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对郑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