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麻醉强奸探病女青年 北海四恶少成阶下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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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2:45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10月12日北海讯(记者韦继川 通讯员苏比华)北海市3名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缺少家庭温暖和管教,加之少不更事,交友不慎,终日沉迷于电子游戏机室,无心向学,最后竟发展至协助他人使用麻醉、暴力手段强奸一青年女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成为阶下囚。 小强在家里是独子,幼年时曾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可惜好景不长,父母的离婚,他只 2002年5月14日,小强因伤在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二医院)外科五楼11室住院留医。几天后的一晚上,小强的女朋友叫自己的好友小梅代她前住探视。其时,小强的要好朋友小华、小宁、小云(批捕在逃)也到病房看望小强。尔后,小强在市二医院旁某饭店请小华、小宁、小云吃饭。 席间,小云见前来探视小强的小梅颇有姿色,淫心大动,遂提议强奸小梅。小强等3人听了兴奋异常,同声附和。于是,小云马上起身到本市友谊城对面某药店购回6粒麻醉药品。当晚12时许,在小强住院的病房内,小云瞅准机会将麻醉药品放入牛奶里,然后端给小梅喝。小梅不知有诈喝下牛奶不久即昏睡在病房里。 小强等人见阴谋得逞,一哄而上,由小强、小华、小宁把小梅按在床上,小云则对小梅实施了奸污。事后,小强和小云发现床单上有血迹,便拿去洗手间清洗。第二天,小梅醒来后发现自已受辱,一直不敢报案。今年3月15日,小宁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北海市公安机关投案,并于当天带领公安人员到小强住处将小强捉拿归案。小强归案当日即被刑事拘留,4月24日被逮捕。小华也在同年3月20日被抓获归案。 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于今年7月2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海城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此案3名被告人均是未成年人,法庭在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后认为,小强、小华、小宁违背妇女意志,使用麻醉、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三人在共同犯罪中均是从犯,且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其中小宁未满16周岁,依法均应减轻处罚。 小宁案发后在其父亲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且其协助公安人员抓获同案犯,有立功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庭分别以强奸罪判处小强、小华有期徒刑各1年,判处小宁有期徒刑6个月。(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作者:韦继川 苏比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