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的亲情轰然倒塌 DNA鉴定16岁女儿竟非亲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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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4:46 新华网 | |
9月16日,经法院调解,哈市市民李野终于将“女儿”的抚养权交给了前妻聂玉红,因为经DNA鉴定,李野才知道自己和家人抚养了16年的女儿,竟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16年的心血,却落得如此尴尬的境地—— 李大妈的哭诉 “我从小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孩子拉扯大,直到她长到了十六岁,初中都毕业了,我才知道,她不是我儿子的亲生女儿,十六年,我们一家人一直被蒙在鼓里……老天为什么要这么糟践我们一家呀!”9月19日,面对到社区里采访的记者,年近七旬的李大娘,断断续续地说出了家里难以启齿的遭遇,泪水从她浑浊的的眼中不停地落下。陪伴在老人身边的大女儿李果,见制止不了母亲的哭诉,也跟着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据李果介绍,1991年弟弟李野离婚时,是当时退休在家的父母主动要求抚养孩子的。此后,老两口用微薄的退休金供孩子念完了小学和初中,直到她长到了十六岁。然而,今年8月份的一次DNA亲子鉴定却无情地表明,养大的孩子与李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DNA鉴定的结果下来后,李果与弟弟妹妹最初不知道怎样告诉老人,怕她受不了。十六年的亲情,老人能在一夜之间割舍吗?这种痛苦和变故,又怎样向邻居们启齿? 十六年的亲情轰然倒塌 10月5日下午,记者见到了李野,一提起自己的婚姻,这位四十多岁的汉子气得涨红了脸,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在姐姐李果和妹妹的劝慰下,李野才说出了不幸的往事。1985年,当时在哈尔滨某工厂当工人的李野,经过别人介绍,认识了家住双城县农村的姑娘聂玉红,经过一年多的相处,两人于1986年秋天结了婚。1987年6月,聂玉红生下了女儿娟娟,李野和年近半百的父母都高兴得不得了。 然而,结婚时间长了,李野和妻子便开始因一些生活琐事而不断地吵架,有一次打架后,妻子聂玉红从家里出走了。几天之后,李野接到了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妻子起诉要求与他离婚! 两人很快就办理了离婚手续,但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后来李野的父亲与老伴商量,“孩子是咱李家的根苗,年轻人不愿意要她,咱俩就养着吧。”2001年,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李野。 就这样,当时还在上幼儿园的娟娟就归了爷爷和奶奶抚养,老两口虽然每月只有三四百元的工资,但却从没有委屈过小孙女。三年前,老伴去世了,李大娘就一个人照顾着娟娟。据李果介绍,娟娟的妈妈离婚几年后,偶尔才来看一次女儿,离婚的时候,李家人也没要求她付抚养费。李野后来又有了自己的爱人,两个人生活也紧巴巴的,前两年李野又成了下岗工人。姑姑李果和李天也不时接济他们,李天给孩子买衣服时总是一式两份,因为娟娟与她的女儿同龄,两个孩子一起上学,“妈妈不在她身边,我们当奶奶和姑姑的就格外疼娟娟。” DNA鉴定击倒一家人 2001年,家里换户口簿,化验血型时,娟娟是A型,而爸爸李野却是O型血,这引起了李家人的好奇,李野就此询问过前妻,但没有得到答复。李野的爸爸听说了儿女们的怀疑后,还很生气,他指责他们说:“孩子就是自己家的,有什么可怀疑的!” 今年夏天,娟娟初中毕业了,因为孩子的上学和学费问题,李家人与娟娟的母亲产生了分歧。也增加了他们怀疑。于是李家人决定为娟娟和李野做一次亲子鉴定。 7月10日他们领着娟娟来到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做了DNA亲子鉴定。 8月上旬,李家人从医院拿到了亲子鉴定报告,这份等待了一个多月的报告让李家人惊呆了———他们最不希望的结果变成了现实。鉴定报告称:“经过对比,两人非父女关系。” “看到这个DNA鉴定结果后,我们全家人都懵了,过了好几天才敢告诉母亲,老人随后就病倒了……养了十六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家的骨肉,我们全家人都被蒙在鼓里,这叫人怎能接受,邻居们知道了,还不笑掉大牙呀?”李果气愤地说。 李果和妹妹找到了娟娟的母亲聂玉红,商量问题解决办法。“面对我们出示的鉴定结果,聂玉红没表现出有什么惊讶,她只是说让我们给她一天时间考虑一下。”然而李果告诉记者,第二天以后,她就找不到聂玉红了,“电话总是关机,打不通。” 法庭上交还抚养权 李果告诉记者,此后的一个来月,她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聂玉红了。“孩子下一步怎么办?由谁来养?”李果说:“老太太养了孙女十六年,有感情,但是自从老父亲去世后,母亲每月只有一百多元的收入,就是有心抚养娟娟,又拿什么供孩子上学?孩子的路还长,用钱的日子还在后头。更何况,娟娟母亲没钱也该说句道歉的话吧?”无奈之下,李家人只好用法律讨个说法。这样决定后,李果和妹妹专门到娟娟住宿的学校看了一次孩子,“娟娟是无辜的,从小就缺少母爱,现在父亲也不是父亲了,这肯定会在孩子心灵上留下创伤,但是我们还是决定告她的母亲,或许只有这样才能为孩子找到更好的归宿。” 李野的代理律师杜力红女士告诉记者,平房区法院9月16日对此案进行了调解。那天被告聂玉红没有出庭,她的代理律师陈先生曾希望让原告李野继续抚养娟娟,但李野及其家人拒绝了。随后经法庭调解,原、被告达成了协议:娟娟归聂玉红抚育;聂玉红给付李野包括亲子鉴定费在内的费用共计人民币3600元(当庭给付)。协议的最后一条是:“调解生效后,立即交付子女”。 李野及家人则对聂玉红没有出庭表示遗憾,调解后,李家人请对方律师转达他们的要求:请聂出面给李家一个解释,否则将保留继续起诉、追讨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的权利。 截至10月8日,李家没有接到聂的消息。当天,记者找到了聂的代理律师陈先生,这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据说是受朋友之约才不得不代理这个案子的,除了认为“本案对当事各方来讲都是一个悲哀”之外,他表示“不便再说什么。” 李果告诉记者,“十·一”前,她们姐妹陪母亲到大连去了一趟,为的是让老人散心。然而,老人一回到哈市,就打听娟娟的事和是否有她母亲的电话,老人坚持要继续打官司,“哪管讨回个道歉的话也好。” 李野和家人至今仍陷在屈辱之中无法解脱,邻居有时问起娟娟的情况,李家人只好说是去上寄宿学校了,然后匆匆走开。李果给弟弟找了一份“白天黑天忙得不可开交的工作”,让他忘记烦恼。而就在李野的母亲去大连期间,娟娟还回过李家,她现在在一所中专学校学习,学费是母亲给的。李果猜测,娟娟不愿意回她母亲的家。(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专访 谁来抚平孩子的创伤 “孩子是受伤最深、最值得同情的,也是最无辜的!”———8日中午,律师杜力红就这起案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杜力红认为,老太太含辛茹苦养育孙女十六年,最后才知道不是自家的亲骨肉,这种打击交织着爱与恨、屈辱和不平,是常人难以想像的。而孩子更是无辜的受害者,她生长了十六年的地方,突然不是她的家了,亲人也不再有血缘关系了,这打击又该有多大,孩子的心灵谁能去安抚 杜力红透露,娟娟的奶奶曾经表示,要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娟娟的母亲,讨还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失。但是她们说服了老太太,因为这样举证太难。同时杜也表示,李家人的主张完全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身为女性的杜力红表示,此案最好是由聂玉红自己出面,向受伤的李家人道歉,尽力补偿李家的感情。更关键的是,双方的和解,不仅能告慰付出心血的老人,更能让孩子有个安慰,从而结束这场老人伤心流泪、孩子无家可归的人间悲剧。(记者/姜德锋)(来源: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