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夫人”愿意应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5:56 沈阳今报 | |
记者王慧今报讯连日来,今报对沈城影楼中的霸王条款问题做了连续的报道,这些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一些法律界人士对此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金夫人:这不是我们一家的事,全国都这样。 “金夫人婚纱摄影”龚(音)经理打来电话称,报道中提到的现象不只存在于金夫人 龚经理说:“我觉得消费者有权利告我们影楼,如果消费者能把官司打赢的话,就能把这一现象消除,我也很高兴。” 律师:愿意代理诉讼。 辽宁方正律师事务所刘玉海律师介绍,近几年,由此种霸王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很多。但作为有关部门尤其是行业管理部门,并没有自觉地制止和纠正,因此往往以消费者让步告终,这样的结果无形中助长了影楼此种不正常的行为,甚至得到蔓延和发展。 消费者作为弱势个体,不可能以个人的力量去对付形式上相当强大的影楼甚至整个行业,只能违心做出其根本就不愿意的事。既然这样,司法程序毕竟是最后的救助程序,他愿意帮助王先生通过司法程序将影楼告上法庭,通过诉讼来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呼吁有关行政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法律,从行政手段上调整行业对消费者的不公平,直至取消影楼的“霸王条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