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工程款惹纠纷伤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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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8:35 东南快报 | |
劳动监察部门提醒:产生纠纷应找劳动监察部门处理 本报讯前日上午10时32分,一姓林的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当日上午10时,他和工友刘先生一起到湖南岳阳市政总公司福州分公司讨要1.5万元的工程欠款时,工友刘先生却遭到对方一顿打,他上前劝架,差点儿也被打。最后纠纷双方都被请进上渡派出所。工程完工三月多款项没着落 据林先生介绍,今年5月份,湖南岳阳市政总公司福州分公司把福州建华路桥梁建设的木板铺设工程承包给他做,并签订了合同,写明完工后一周之内就得将工程款支付给他。与此同时,他又把工程转包给刘先生,也签订了相关合同。工程7月份就完工了,可至今已三个多月,湖南岳阳市政总公司福州分公司还没有将全部工程款支付给他,这样,他也无法全额付给刘先生工程款。经多次向湖南岳阳市政总公司福州分公司讨要不成,他只好带刘先生直接找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林老板,没想到事情没得到解决,却发生了伤人事件。一言不合双方都受伤 前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福州上渡派出所值班室里见到了双方当事人。据刘先生回忆,当日上午他随工友林先生一同前往湖南岳阳市政总公司福州分公司讨要工程款,当时接待他的是一姓林的老板,一看到他就赶他走,说这不关他的事,是林先生与该公司签的合同,只要林先生谈就行了。刘先生认为这个工程是他做的,如今工程款没拿到不可能不关他的事,执意不肯走,林老板一急之下就冲上来揍他。对此,林老板却有自己的说法,当时他让刘先生先避开,刘先生不肯走,情急之下他就上前推拉了刘先生,没想到刘先生用椅子砸他,无奈之下他只好还手。据了解,刘先生的右眼部、左手臂、背部等都不同程度受伤,林老板本人的右手背、左嘴唇也不同程度受了伤。质量问题引发纠纷 据湖南岳阳市政总公司福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林老板介绍,工程转包给林先生后,福州市城建监理公司工作人员在验收时发现,该工程14个桥梁中有一个桥梁出现了爆模现象,相关单位要求拆除爆模的桥梁,重新建设。由于工程出现问题主要是模板问题,他便要求承包方承担1.5万元的赔款,自己承担2.3万元的损失,并扣下对方1.5万元的工程款,而承包方不愿意,所以双方产生了分歧。对此,承包方林先生与刘先生认为,桥梁出现爆模现象问题并非出在模板上,而是出现在铺水泥环节,责任不该由他们来承担,湖南岳阳市政总公司福州分公司扣除他们工程款的做法不合理。 福州市城建监理公司负责验收该工程的林秀告诉记者,今年他在验收该工程时,发现桥梁出现了爆模现象就通知返工。出现爆模现象原因有多种,具体是什么环节出现问题,他目前无法确认。 目前,福州上渡派出所对此事还在做进一步调查。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产生纠纷应当要找所在辖区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私自动粗并不能解决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