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老夫妻难补结婚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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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08:48 华商网-华商报 | |||
结婚32年了,祁家老两口如同所有的夫妻一样,平静又不平静地生活了大半辈子,如今两个女儿都已成家立业,他们也都双双退休,准备闲下来外出旅游。想到当年结婚没领结婚证,出门住宿都会成问题,便去补领结婚证。可户口本上的“有配偶”却成为两人补领结婚证的最大障碍。 未到“婚龄”就举办了婚礼 今年57岁的祁师傅上世纪60年代参军来到陕西,经人介绍和一姑娘相识,当时她在西安工作。1970年底,祁转业回到老家江苏南京工作,两人的婚事得到了父母双方认可。 1971年12月,祁师傅的爱人携带单位开的结婚证明来到江苏准备和他完婚,可是,所带手续不符合当地的一些规定,因此结婚证未能办理。但亲戚朋友已到、双方婚假已请,于是两人还是如期举行了结婚典礼,本想日后再补办结婚证,可因种种原因,让夫妻俩都把这事给放下了,没想这一放就是三十几年。 补办结婚证遇阻 2000年前后,祁师傅夫妇俩先后退休,他们最想去海南看看,可想到没有结婚证,外出住宾馆都会遭遇被人查的尴尬场面,于是二人考虑是不是应补办两张结婚证。 今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夫妇俩看到“结婚只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即可,而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亦适用本条例”的消息后,两人过完节就将“证物”携带齐全,来到户口所在地新城区及雁塔区的婚姻登记处,谁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得先到派出所将户口本上“有配偶”的字样改成“未婚”才可补办到结婚证。听到这个解决办法,祁师傅生气了,“结婚三十多年了,即使没有结婚证,我们是两口子也是事实,怎么可以随随便便把‘已婚’换成‘未婚’呢?”就这样夫妻二人愤然离开了婚姻登记处。 户政人员认为结婚证应补发 祁老夫妇并非真的在意这一纸“婚书”,仅仅是想不要在日后夫妻结伴出行时遇到不必有的麻烦和笑话,而此刻他们有点迷糊了,不知该怎么才好。 公安部门户政工作人员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讲明,虽然现在废止了“事实婚姻”的提法,但按祁家夫妇的结婚年限,他们在1994年的婚姻条例上对事实婚姻的划定范围内,故属于国家所承认的事实婚姻,因此婚姻登记处应直接受理他们的补领事宜。本报记者 蒋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