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户口迁移频繁婚史难认定,法律界人士认为: 重婚者可能钻空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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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09:44 海南日报 | |
作者:王军来源:海南日报本报海口10月10日讯(记者王军)时下,当一对对新人从婚姻登记员手中接过大红的结婚证,自然是喜不自禁。但由于衔接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已婚”信息可能得不到有效传递,给重婚者留下钻空子的机会。 据了解,从“未婚”变成“已婚”的市民或从已婚变成“离婚”,除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外,其婚姻状况主要是在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栏上。一般情况下,在结婚时,应由空 今天,海口市美兰区婚姻登记处有关人士向记者反映:对户口簿的变更按理应由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现在由婚姻登记部门承担的做法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合理,他们有些拿捏不准。 这位人士说,新《婚姻登记条例》的暂行规范中并没有对婚姻登记部门在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栏加注有特别要求,而现在为数不少的市民由于户口迁移频繁,婚姻状况的变更却没有在派出所或公安局办证中心留下资料,就算是已婚者,重领或补发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仍可能显示为空白,由于婚姻登记机关与户籍管理部门没有资料联网,无法核对,只能查看户口簿与声明书一致,至于由此发生重婚责任,则由当事人自负。 据了解,户口簿上“婚姻状况”空白产生原因有两种:一种为当事人从无婚史,空白表示其未婚;一种为当事人已婚、离婚、或丧偶后,由于当事人未及时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户籍管理部门存档资料没有相应改动。当事人如遗失户口簿后重新申领,如不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如实申报,户籍管理部门补发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栏仍会显示空白。 今天下午,记者在电话询问海口龙昆南派出所一名从事户籍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时,她告诉记者,现在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的多为欲离异者,派出所根据对方提供的结婚证将户口簿上空白的“婚姻状况”栏注上“已婚”字样,当事人才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据悉,市民申办“婚姻状况”栏变更的,需到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户口项目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申请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的书面报告、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但目前,市民在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后,去不去派出所变更在行政程序上还没有监控,这极易给婚姻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新婚姻条例已取消单位证明,重婚者可能钻空子,有意避开原登记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