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鹏飞)自今天开始,市公安消防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督察组,分别深入到本市各区、县和各委、局以及市各直属单位,对全市范围内进行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实地抽查。
据悉,此次本市两局联合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检 查和实地抽查具体内容是:一、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应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不应被遮挡、覆盖。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指示标志保持完好、标识正确;应急照明灯应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完好,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疏散门开启方向正确。三、商住楼底商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应分开设置。四、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铁栅栏,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不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五、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上,应当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在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采用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之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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