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青年犯罪只为报复父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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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18:30 沈阳今报 | |
静河 一名无知青年抢劫盗窃十多起竟称是为了报复父母。近日,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零六个月。 今年3月的一天,19岁的黑龙江青年贺明在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红塔村一居民家,用剔骨刀威胁屋内两人,抢走15元。数日后,他于凌晨持刀入室抢劫,抢走243元,并把被抢夫妻捆绑起来,堵住嘴。数日后,贺明再次持刀入室抢劫,抢走1200元。4月中旬,贺明一连作 在这种让常人觉得莫名其妙的心理指使下,贺明于4月26日投案自首。贺明对警方说:“我有这种想法好几年了,我父亲把我生出来,都不养我,我小学毕业就出去找活干,一点家庭温暖都没有,只要能见到我的父母,什么代价都可以付出。” 法律是无情的,日前,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对贺明抢劫、盗窃一案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贺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贺明听到宣判,脸上一片平静……至记者发稿之日,贺明没有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