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协公布桶装饮用水比较试验结果桶装纯净水四成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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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1:0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强)10月13日,辽宁省和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对外公布了对沈阳地区生产和销售的部分桶装饮用水,进行比较试验工作的结果,43%的桶装纯净水和10%的桶装矿泉水没有完全达到相关标准。 据记者了解,此次比较试验由省、市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各水站(点)购买了44个品牌的桶装矿泉水和纯净水,并委托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样品按照国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消费警示。购买桶装水要做到“五注意”: NO.1:不要购买那些环境卫生差、质量差、不知名的桶装水。 NO.2:对那些不告知经营地址的经营者,应当拒绝选购其生产销售的桶装水。 NO.3: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标注模糊不清的桶装水,也不要购买那些粘贴生产日期的桶装水。 NO.4:要注意索要购水凭证,否则,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将投诉无凭。 NO.5:消费者在购水时,不要只看价格高低,而忽视了产品质量。本报记者刘强实习生喻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