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该不该扣留这4万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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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1:19 温州都市报 | |
徐越章乃华吴方程 本报讯“自己千辛万苦才讨回的近4万块钱,法院为什么扣着不给?”面对当事人马某的质问,苍南县法院近日启动执行听证程序消除误会,案件执行得以顺利进行。 事情的来龙去脉要从盘根错节的两起债务官司说起。第一起涉及刘某等人与某酿造食 法院查明,某酿造食品公司注册资本250万元,20名股东每人出资额为12.5万元,马某只投入3.5万元。该公司输了债务官司后尚有部分欠款未清偿,但已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股东马某虽然出资不足,但也应在相应的范围内为第一起官司承担责任。鉴于此,法院决定追加马某为被执行人,扣留了从苍南某酒厂讨回的那笔欠款。 马某表示不服,认为法院不应该扣钱。为消除其误会,苍南县法院公开举行执行听证会,让各方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最终平息了争议。 据悉,苍南县法院不断完善执行机制,创新执行方法,推出了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执行听证等制度,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从去年12月至今,该院所受理各类执行案件的结案率达到85%以上,同比提高两成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