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闯祸伤人 亲父母赔偿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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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1:12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刘虎 实习生 张根帮通讯员郑德伟)6岁的特特(化名)打伤他人,虽然他是非婚生子,但法院依然根据相关法规判令其亲生父母赔偿6万余元。此案发生在涪陵。2002年4月25日下午,6岁的男孩灵灵(化名)路过某厂1号楼时,特特向他要饮料,他不给,特特就持木块击伤灵灵的右眼。后经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诊断为:右眼球顿挫伤,右眼角膜破裂伤,右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牵引性视网膜脱离。为进行右眼人工晶体植入术,先后用去医疗费等1万多元。灵灵的父母事后索赔无果,于去年10月30日向涪陵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