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律师为患者打赢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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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1:51 哈尔滨日报 | |
2003年1月,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孔颖代理的一起医疗事故案件终于有了结果,这是孔律师依据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当事人代理医疗事故的官司。 1998年原告门某因腰间盘突出症入住我市某医院实施手术,术中伤及神经导致不完全瘫痪。经卫生行政部门鉴定为医疗差错,不属医疗事故。原告表示不服诉至太平区人民法院,并委托孔颖律师代理此案。孔律师多方查找相关资料和法律依据,提出意见:被告医院的 开庭审理孔律师的4点意见得到法院的支持。太平区人民法院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依据,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共计99220元,原告门某非常满意。王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