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下车交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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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4:5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海涛实习生魏琼交管部门明令规定,不到站,任何公交车中途不得随便停车上下乘客。然而,与交规相悖的“下车交押金”的提示,却出现在个别中巴线路的个别公交车上。 西安市东郊刘家庄小区的李先生反映,前几天,他从经九路乘702路中巴车到安东街,车行至友谊东路时逢此处堵车,有点心急的他想中途下车。遭拒绝后,司乘人员让他看看车 10月10日上午,记者乘陕AH515×702路中巴车到红湖街,碰巧看到该车厢内左右两侧张贴的“下车交押金”的两张提示语。记者从同车的其他乘客处了解到,他们半年前就在个别中巴车上看到此标识,但少有人尝试过,毕竟风险太大。问及定此规矩的原因,有司乘人员坦言,用这种方式阻止个别乘客中途硬要下车的无理要求,而且效果还不错。 针对此,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教育中心的孙书记解释说,公交公司从未立过“下车交押金”的规矩,可能是个别司乘人员的私人行为。由于他们提前向交管部门交了押金,若违规,受罚的是他们,所以才出此下策。她表示,将尽快查清此事,消除影响。 又讯昨日下午3时许,孙书记将正在营运的陕AH515×702中巴车叫停,并将该车司机带到报社说明情况。据她讲,经核实,“下车交押金”的提示语是一清洗滑油器公司的业务员私自张贴的野广告。公司领导已通知该线路两端的调度全线检查清除野广告。下午4点30分,孙书记打电话告诉记者,张贴在3辆702路中巴车上的此类野广告已全部清洗完毕。 | |